2018年徐州市少华街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少华街小学     2018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徐州教育在线     阅读:10408次

  根据《泉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泉教(2018)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学校招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2018年施教区范围:

  1、少华街第二小学:北到三环南路接御景路,南到泉山区界,西到长安路,东到泉山区界。

  2、少华街第二小学(西校区):北到三环南路,南到泉山区界,西到城南大道,东到长安路。

  3、七里沟小学(规划建设中):北到七里沟立交桥接迎宾大道,南到三环南路接御景路,西到铁路线,东到泉山区界。

  招生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

  1、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6日9:00—12:00,14:00—17:00

  2、地点:少华街第二小学西校区

  3、具体安排:

  8月3日:苏商御景湾、滨湖御景湾、菁华逸景等小区适龄儿童

  8月4日:东南郡、翡翠城及少华街第二小学(西校区)施教区适龄儿童

  8月5日:荣盛花语城、恒大滨河绿洲花园及规划七里沟小学施教区适龄儿童

  8月6日:疑难情况复审

  报名要求:

  1、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我校施教区范围且符合《泉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泉教(2018)74号)文件精神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

  2、户籍在我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随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学校登记报名,接受咨询审核。

  3、外省市及徐州市下辖各市县(不含鼓楼、云龙、开发区)来徐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报名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证明材料);

  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内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4、荣盛花语城、恒大滨河绿洲花园业主子女到我校报名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②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5、 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智障儿童到泉山特殊教育中心报名(电话:85855186)。

  6、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7、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18年8月6日前到我校审批,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8、从2015年起,以一年级为起点,我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入学通知:

  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在学校门口公布新生名单,家长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传达室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 68968788

  备注:身份证和户口本的相关复印要求:

  1、户口本首页与孩子信息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父亲身份证的正反面和户口本内父亲信息页复在一张纸上;

  3、母亲身份证的正反面和户口本内母亲信息页复在一张纸上。

  徐州市少华街第二小学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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