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华小学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东华小学     2018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徐州教育在线     阅读:4005次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本校施教区内的常住适龄儿童。(本校施教区:南至淮海路,北至环城路,东至复兴北路,西至解放路延长段,故黄河以西、以北。)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二、报名要求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我校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报名时须带相关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1、本校施教区内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父母新身份证 ②居住房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③户口簿(三证一致)

  2、本校施教区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纳税证明,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3、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4、超龄儿童入学须持相关延缓入学手续办理。

  5、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三、学生施教区的确认

  (一)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等同于第一条标准,按相关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学校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以其祖父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且在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父母双方均需出示产权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4.学生的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四、报名时间

  2018年8月4日(周六)

  上午8:30—11:30(接受辖区内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咨询、报名)

  下午2:30—4:30(审核报名登记材料,接受家长咨询、解答招生政策)

  五、发榜时间

  2018年8月15日学校公布首批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开学报到时带回来),请家长凭户口或身份证来学校传达室领取。

  六、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15150003704张老师 15150003164周老师

  徐州市东华小学


  2018年7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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