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大彭实验小学 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来源:徐州市铜山区大彭实验小学     2019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梦露     阅读:13162次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本校施教区:大刘村(小李庄村)、红土庙村、付庄村(新庄、小刘庄、小新庄)、闸口村(徐庵子村、小山子)、镇机关单位。

  三、招生时间安排

  1、7月4-5日,招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2、7月6-7日,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等随迁适龄儿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非铜山区户籍到我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招收户口不在本施教区但在大彭镇区购买房产且实际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报名要求

  家长按时带孩子到大彭实验小学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出示:

  1、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家庭户口薄。上交复印件:复印户口薄首页及孩子所在页。适龄儿童无户口的提供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上交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孩子所在页;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经商、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

  3、户口不在本施教区但在大彭镇区购买房产且实际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户口薄首页及适龄儿童所在页及复印件。

  房产证(出示原件,上交复印件),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电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其它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学校将进行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房产证、营业执照、购房合同等材料的姓名必须与孩子所在户籍的监护人姓名一致,若孩子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必须出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营业执照等材料;父母离异者,需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

  2、适龄儿童报名时,父母要填写承诺书,承诺对提供的相关材料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验,一旦查实有关材料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入学就读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本方案依据铜教【2019】90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大彭实验小学。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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