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一附小2020年招生公告

来源:徐师一附小     2020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汉韵     阅读:8878次

  根据云龙区教育局《云龙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云教(2020)11号】文件精神,请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家长在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0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登记咨询,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一、招生对象

  1、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超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报名入学,须提供云龙区教育局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无相关证明的须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3、本年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于2020年8月31日前到云龙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二、施教区范围

  王陵路以北、淮海路以南、中山南路以东、彭城路以西及户部山步行街(海云大厦以北)。

  三、携带材料

  (一)施教区内儿童

  1、凡符合上述条件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带领到校报名咨询(届时检验儿童和监护人的健康二维码、测体温和戴口罩入校)。

  2、咨询时需要携带儿童一寸彩色近照1张、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无房证明,旧房产证上无二维码的需要提供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表(有条码和二维码)。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父母在我校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4)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市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子女,其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离异家庭必须出示离婚证和国家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带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一份,使用A4纸复印,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复印在一页纸上;户口簿地址页和儿童信息页合并复印在一页纸上,户主页和家庭其他成员两人复印一页;房产证复印:有产权证号页和地址页各复一页;延缓入学申请单独复印一页,其余证明资料合并复印。以上所有原件备查,学校仅留存复印件。(为了节省咨询时间请务必仔细阅读复印要求)

  四、监护人要做出的承诺

  儿童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儿童入学就读,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时间

  由于天气炎热,为避免家长和孩子过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家长带领孩子按照以下时间段前来咨询登记:

  2020年7月16日:建国路以南施教区

  2020年7月17日:建国路以北施教区

  2020年7月18日至20日:接待特殊情况及因故未咨询登记的家长

  上午: 8:30---11:00 下午:2:00---4:30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咨询登记,逾期未来咨询登记的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六、特别提醒

  1、招生期间,请家长避免带孩子外出;

  2、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提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3、登记电话保持畅通,便于联系;

  4、无房证明:需提供监护人和孩子本人(如果多子女的需提供所有子女)的无房证明原件;

  5、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6、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儿童入学(包括租赁房),同一监护人的多子女除外。

  本招生公告中未尽特殊事宜,参照《云龙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云教(2020)11号】。

徐师一附小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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