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附实校2021年七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1年7月3日    责任编辑:七月     阅读:6836次
根据《贾汪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徐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将进一步规范与简化招生流程,实现“互联网+招生”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基于系统与市大数据(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与共享,精准获取学生和家长的基本信息,实现招生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提升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全市“阳光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1年七年级招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现场审核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小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2.学生具有贾汪区户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有居住证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施教区内,能出具相关经商或务工证明材料等);
3.房产在我校七年级施教区范围内(新购房产必须实际居住),且符合施教区学生确认条件(按贾教〔2021〕号文件中第五部分第(七)条“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办法”规定执行)。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确定施教区。
实际居住: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中生活。
二、施教区范围
①大泉路以东、水渠路以西、泓福路向东接锦凤溪以南、煤源路向东延伸至朝阳渠路以北范围内的新城区部分(含高盛汉郡、蓝庭国际、锦绣翰林、永福城、德客城、锦世豪庭、桂府花园、金水湾、桃源公馆、光航城、卧龙城、博文阳光城、名仕苑、七中家属院、紫金雅苑、高盛兰苑、金尚名著、御景华庭、传世经典、乾隆御苑、幸福家园、祥鑫小区、御龙山水、金彭格兰郡、粤港城、府厚名门、高盛唐郡、公园里、师大家属院、技校家属院及大泉办事处泉西村、泉东村);
    ②桃源路以东、水渠路以西、锦凤溪以北的新城区部分(含锦凤溪、泉城花都ABCDE小区等小区及大泉办事处崮岘村);
水渠路以东、凤鸣路以西、302县道(贾汴路)以南、转型大道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2021年到师大附校初中部登记入学;
滨河路以东、大泉路以西、山水大道以南、煤源路以北新城区部分(含阳光世纪苑、滨河名邸、康馨园南北区)的适龄少年可自主选择到师大附校初中部或徐州七中附属实验学校就读,但不可兼报。
三、新生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贾汪区内民办学校或1所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需登录阳光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确认后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新生报名时间(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因阳光招生平台调试等原因,招生工作比原定时间延迟,我校以下面发布时间为准)
1.第一阶段报名。
①贾汪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7月5日-7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11日-13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5日-7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7月14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2.第二阶段报名。7月15日-16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五、现场复审时间及程序安排
1.第一阶段贾汪区户籍学生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时间:7月11日-13日 
第一阶段随迁子女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时间:7月1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需要携带材料到我校中学部现场复审)

★注意:因各小区学生报名人数不确定,如上午复审人数过多,没领到上午号的家长可以下午到校接受复审


2.第二阶段报名: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时间:
7月15日-16日   
上午:8:00—11:30   
午:14:00—16:30
3.材料现场复审地点:学校中学部报告厅(山水大道6号,师大附校中学部北门进)
4.录取名单公布时间:
7月14日下午,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7月17日下午,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名材料复审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网址由教育局公布),接受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以按规定时间到校接受现场资料审核。
1.领号(凭毕业证、户口本、房产证及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等材料)
施教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1位学生+1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北门传达室领取资格审查顺序号。(来时主动提供苏康码、佩戴口罩、间隔1米距离,学校在上午、下午分别安排发号,没领到上午号的可以下午到校接受复审,无须半夜排队,报名录取与排队先后无关。)
2.所需资料原件要求
贾汪区户籍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六年级)1寸免冠照片1张;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
③户口簿(学生及父母);
④房产证(不动产证),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
(已购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缴纳的房产契税完税证明,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
(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即监护人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
⑤房产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等。
⑥学生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法院公正等),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⑦近2个月水电费发票等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六年级)1寸免冠照片1张;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
③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户口簿(学生及父母)
④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等(提供:工资流水);
⑤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⑥学生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法院公正)等,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⑦近2个月水电费发票等
特殊情况按《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所需证件具体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要求及需要的具体证件请于7月5日前到师大附校北门看公示)。
3.复印件要求: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②户口簿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
③房产证(不动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
④拆迁协议书页(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清晰);
⑤购房协议书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交房时间页及购房人签字按手印页,所购房发票页、近2个月水电费发票页;
⑥监护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页(手机登录徐州不动产官微查询后下载打印或住建局查询住房信息并打印)(有房或无房都需要查询);
⑦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一年以上)、在贾汪区经商务工满一年以上证明、随迁子女父母的贾汪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提供)。
⑧小学毕业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等单页复印。
4.审核:按领取的号码先后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接受复审。初审不合格者回相应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5.材料准备顺序:
①学生信息登记表、承诺书(到校后填写);
②学生毕业证;
③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④满一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在贾汪区经商务工满一年以上证明原件、监护人的贾汪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复印件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提供)。
⑤房产类材料等复印件【其中产权所有人页(含房主姓名、房屋楼号住址)和监护人及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复印2份】
⑥发票类信息等
七、诚信责任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要填写材料真实承诺书,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校验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被监护人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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