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路小学     2023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七月     阅读:6389次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铜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铜教〔2023〕79 号 )及《铜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铜教〔2023〕80号)文件精神,徐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将进一步规范与简化招生流程,加快审核进度,实现“互联网+招生”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基于系统与市大数据(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与共享,精准获取学生和家长的基本信息,实现招生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提升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全市“阳光招生”工作。铜山实小教育集团立足于办人民满意的适合的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开展2023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为保证集团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我校招收一年级新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合法房产、户籍并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居住证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施教区内,能出具相关经商或务工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

  3.本施教区残疾儿童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儿童,以及存在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的中重度障碍的特殊儿童(含自闭、脑瘫等类型),原则上到铜山区特殊教育中心申请入学。

  二、施教区范围

  湘江路以北,欣欣路以南,北京路以东,京沪铁路以西(铜山办事处辖区内)。含汉府雅园、福泽园、盛世年华、万科新都会等小区。

  三、施教区确认办法

  1. 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资格。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资格。

  (3)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资格。

  (4)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资格。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3.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铜山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局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相关文件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上级要求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 定范围内公示。 

      六、报名时间及安排

  招生时间为:2023年7月1日—7月3日

  具体安排:

  (1)施教区户籍和房产两证齐全报名:

  7月1日、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注:1. 本次报名到所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审核及登录阳光招生平台同时进行;

  2. 本次报名家长无需自行登录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操作,由学校统一现场审核登录;

  3. 年满6周岁,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儿童,家长8月20日之前带相关证明到学校申请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基教科,并办理相关手续;

  4. 只需一位家长带齐所有材料及入学儿童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名。

  七、工作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计划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区教育局入学规定,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区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和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必须做到分班方案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布。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手机 APP 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3.全面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

  八、报名材料

  1.我校施教区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2. 施教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审核时须持材料:

  (1)父母的居住证(半年以上)、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铜山社保卡;

  (4)父母在铜山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在施教区务工,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在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居委会证明);

  (5)所提交材料复印件;

  报名所审核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括带章页、户主页、报名儿童页共三页,如户主不是父母,还要复印父母户口主页和父母页;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的参考样式如下:

  九、报名要求

  1.请家长随时关注北京路小学微信公众号,招生报名有关通知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组指定窗口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小学或1所公办小学,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3.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铜山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教育局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4.审查合格的学生,建立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档案,一旦建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不得更改。报名时请您如实提供证件,用正楷字填写各类表格。家长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拒收学生,并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凡因弄虚作假、错报、无理取闹影响儿童入学者后果自负。

  5.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0516—68975123、68975135。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6.未尽事项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十、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7 月 6 日—8 日,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 月 9 日,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二阶段录取

  7 月 10 日—12 日,公办学校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7 月 12日,公布录取名单。

  (三)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 月 13 日—15 日,到区教育局办理。

  (四)领取录取通知书

  报名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请家长7月16日到所报名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十一、分班方案

  1.学校将根据男女比例组织电脑派位统一分班,公布分班名单。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老师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气质性格、年龄结构等因素均衡搭配一年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3.班主任以现场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所任班级。

  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小学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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