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金龙湖街道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来源:金龙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4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沧海     阅读:2145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加快金龙湖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秩序,让辖区适龄幼儿都能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现拟定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如下。

  招生对象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计划招生:小班7个班

  招生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合景珑湾1-3期、工润明湖、绿地之窗1-5期、叶景华庭、绿城雅园和璞悦山小区适龄幼儿。

  招生条件

  优先招收合景珑湾1-3期符合条件1的适龄幼儿,其他招生范围(工润明湖、绿地之窗1-5期、叶景华庭、绿城雅园、璞悦山小区)符合条件1的幼儿次之。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将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如还有空余学位则按条件2-5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人数较多也将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1.户籍在招生范围区域内:即幼儿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房产且同一户籍(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拆迁安置房,不含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等,以下同),与监护人房产证、实地居住地一致;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幼儿。2.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区域内,但父母有房产且只有一处在招生范围区域内(需提供房产证明,开具夫妻两人的《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为唯一住房)。3.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区域内,但父母有房产在招生范围区域内(需提供房产证明)。4.招生范围内外来经商及务工子女,参考2024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执行。5.户籍在招生范围外,但在金龙湖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幼儿。

  招生办法

      采取分阶段报名形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形式

  (一)第一阶段报名要求

  招生范围:合景珑湾1-3期适龄儿童

  招生要求:户籍即幼儿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房产且同一户籍(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拆迁安置房,不含共有房产、商业房产),与监护人房产证、实地居住地一致;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幼儿。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现场审核地点:金龙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现场审核资料:

  1.查验证件原件

  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房产证;幼儿及其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好并张贴照片)。

  2.核验并留存证件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房产证;幼儿户口簿本人页及户主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放入档案袋上交,并在封面备注幼儿姓名)带齐以上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料审核的,一律不予补办登记手续。

  参与第一阶段报名的不用线上报名,直接现场审核材料

  (二)第二阶段报名要求

  招生范围:工润明湖、绿地之窗1-5期、叶景华庭、绿城雅园、璞悦山小区符合条件1的幼儿。如符合条件1的报名人数较多,将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如还有空余学位则按条件2-5顺序依次录取:1.户籍在以上招生范围区域内:即幼儿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房产且同一户籍(根据住房产权证认定,含拆迁安置房,不含共有房产、商业房产等,以下同),与监护人房产证、实地居住地一致;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幼儿。2.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区域内,但父母有房产且只有一处在招生范围区域内(需提供房产证明,开具夫妻两人的《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为唯一住房)。3.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区域内,但父母有房产在招生范围区域内(需提供房产证明)。4.招生范围内外来经商及务工子女,参考2024年徐州开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5.户籍在招生范围外,但在金龙湖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幼儿。

  线上报名时间:(本园与金龙湖第二幼儿园不得兼报)2024年5月22日— 5月28日下午14:00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通过线上审核,进入现场审核环节人员将于2024年5月30日之前电话通知。

  报名原则

  1. 依据徐开教体局文件要求,贯彻开发区学前教育招生相关规定精神,坚持免试入园。

  2.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

  3.如需摇号,摇号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及时关注电话信息(0516-87879722)

  4.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公布。

  5. 录取名单拟于2024年6月中下旬在幼儿园门口公布,请及时查看录取信息。

  其他事项

  1. 现场查验当天仅限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入园无需带幼儿。

  2. 需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幼儿园报名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

  3.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幼儿园有权拒收幼儿入园。

  4. 表格填写内容不全、不清晰的视为无效报名。

  5. 报名招生当天,请家长绿色出行,有序停放车辆。

  6. 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金龙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招生电话及时间

  招生电话:0516-87879722

  (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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